一、特聘对象
(一)农业乡土专家;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三)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四)新型职业农民;
(五)种养能手;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职责与任务
(一)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每人包联1个贫困村,结对5户贫困户进行技术精准帮扶。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与我旗农技人员结对开展驻贫困村和包联贫困户农技服务,提升农技人员专业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旗农牧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聘任程序
(一)乡镇推荐。各苏木乡镇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推荐表(附件),连同推荐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到旗农牧局科教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7:30分。
(二)农牧局审核。由旗农牧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根据推荐人员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有关经历和过去的推广成果或业绩,确定聘任人选。
(三)研究公示。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审定后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即为我旗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旗农牧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按照通辽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方案要求,统筹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对特聘农技员年终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助。
联系人:李雪梅张志伟
电话:42138791524750085413948549176
奈曼旗农牧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