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代码 | 单位 | 需求专业 | 需求人数 | 学历 学位 |
聘用方式 |
1 | 9001385 | 艺术学院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
音乐与舞蹈学(钢琴艺术指导、协作钢琴、声乐演唱及研究方向) | 2 |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
事业编制 |
戏剧与影视学(电影导演创作、影视编导、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方向) | 2 | 事业编制 | ||||
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 2 | 事业编制 | ||||
2 | 9001391 | 徽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院 | 美术学(中国画方向) | 2 | 事业编制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三)业务条件
学历、学位和专业须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关专业,艺术硕士也可报考。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者须为两年制以上硕士教育。应聘者须具有良好的表达和课堂授课水平与能力,能讲授本专业主干与核心课程;本科以来,参加过省级及以上专业协会主办的展演活动。
(四)身心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五)年龄条件
硕士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定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7:00。(如应聘人数未足笔试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接收简历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应聘者须通过“安徽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应聘,人才招聘网可点击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首页“公众访客指南”登录(点击登录),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应聘者点击“应聘登录”平台的“应聘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选择应聘的具体岗位,填写个人资料,并在“简历信息”栏内上传个人简历。个人简历材料须包括:①《安徽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②由院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开具的说明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的证明;③简历;④前期学历学位证书图片;⑤证明个人水平与素质的其他材料。应聘简历材料大小一般不超过2M。
报名后没有接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五、资格初审
应聘者提交简历材料后,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及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通过系统中的“应聘进程查询”了解应聘最新进展。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人事处网页公布或资格审查现场告知应聘者。
六、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招聘单位按3:1(或4:1、或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一并确定入围面试。
面试。面试将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能力、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和仪表举止、潜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教学效果及实际操作技能等综合能力。
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面试环节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计算。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七、成绩计算及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最终综合成绩相同,由面试考官组现场加试决定最终排序。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审议
拟聘用人员经各具体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经人事处复审,上报学校会议审核。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页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具体用人单位通知来校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且不得低于笔试和面试设定的最低分数线。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此批次录用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学校按照规定报批后,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项
(—)招聘工作在校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具体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安徽大学纪检监察室0551-63861581。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上班,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无聘用单位的,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四)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本招聘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大学人事处所有。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或网上应聘过程中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请与我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227,我们将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艺术学院招聘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248;徽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院招聘联系人:卞老师,联系电话:0551-65108560。
特此公告。
安徽大学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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