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7、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府办公大楼三号楼702室。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四)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红底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如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职业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考试要求和成绩计算
1.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四)考试成绩公布
1.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面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关注三农”版块、清远三农微信公众号和清远农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本公告由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81380,监督电话:0763-3380133。
附件:
1.清远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