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设置
执纪审查调查一线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参加工作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编制,公务员身份。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有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侦查、审查工作经验者,经所在单位推荐,年龄放宽至42周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具有《公务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其他不宜调转的情形。
四、相关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6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科尔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科尔沁区政府综合办公楼427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要提供材料(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tlpta.com,点击公告栏栏目下的“科尔沁区纪委监委引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下载并填写相关报名材料):
(1)《科尔沁区纪委监委引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白底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4)身份证、学历、学位、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各一份。
(5)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咨询电话:0475-8311980
(二)测试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个人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由科尔沁区纪委监委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测试。初审合格人数与引进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核减岗位名额。
具体测试方式及程序另行通知。
按考察体检人数与引进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完毕后,由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所空名额按综合评价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借调
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人选后,对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借调手续,试用3个月,期满合格,办理调入手续;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属实的,取消调转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实事求是提供本人信息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审核有关材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泄露有关工作情况和秘密。
(三)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面试、笔试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纪律监督
此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照顾关系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
0475-8319380(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0475-8319114(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本公告由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科尔沁区纪委监委引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考生点击下载).docx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