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者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及年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专业资格证书的,学历放宽到中专,年龄放宽到40周岁;
(7)2019届毕业生应持就业推荐函,并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学科相应毕业证以及就业报到证或出具成绩合格证明;
(8)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温县籍或下派到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温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温县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以及河南省政府购岗(期满)人员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包括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特招医学院校生、特岗全科医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报考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xian.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信息发布、相关事项公告、聘用人员公示等均通过该网站进行。考生务必经常登录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温县人民大街38号)
初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校就业推荐函);
(3)要求的本专业资格证;
(4)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拟享受加分政策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进社区服务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政府购岗人员须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退伍证,在焦作市辖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焦作市及县(市)区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在村任职工作经历证明,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6)填写并提交《温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A4纸型自行下载)。
每位考生应准备近期2寸彩色蓝底同版正面免冠照片6张。用于招聘过程中报名表、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表、考察表、录用聘任表等。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考务费6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报考的免交考务费,报名时需提交其家庭的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低保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最低限定比例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递减或取消的拟招聘名额,调整到本单位报名比例较高的紧缺岗位。未能和不愿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报考临床、护理、检验、影像、口腔等医疗卫生专业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报考会计、计算机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对所报考岗位的理解能力及心理素质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可自行查询。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岗位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
3、体检结果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若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中无论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6198581、0391-6192904
监督电话:0391-618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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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