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教师50人,各学科视报名人数确定招录比例。
(二)招聘对象: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形式:通过专业文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或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具有其它不符合《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6月9日-6月14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相关材料到馆陶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名。需提供(1)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学历备案表一份;(2)教师资格证书;(3)报到证;(4)身份证等四项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
所有报名人员要现场填写《馆陶县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各种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按指纹。
(二)资格审查(6月15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教育体育局联合进行。审查结果由县教育体育局公示。
(三)组织考试
1.领取专业文化考试准考证(6月17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组织文化考试(6月23日)
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文化考试,县一中配合实施。
考试内容:所报考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历史、地理、政治)、理综(物理、化学、生物)以本学科高中知识为主。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该科参考考生成绩平均分的二分之一,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3.公布文化考试成绩(6月25日)
文化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按学科在县教育体育局公布。
4.组织面试(6月27日)
采取课堂试讲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在县教育体育局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馆陶户籍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进入拟聘人员。
(五)体检
拟聘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审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教育体育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身份为合同制,由财政统一缴纳四险一金,工资标准与正式教师同等。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个人意愿,可续签或解除合同。其中,研究生学历、国家重点院校(含985、211和国家双一流院校)本科学历和省属师范类院校一本学历的,优先考虑纳入县财政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