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1.驻镇中小学文化课教师岗位106个,其中小学文化课教师岗位28个,初级中学文化课教师岗位28个,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岗位44个,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岗位6个(英语、思政、化学教师岗位)
2.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14个,其中学前教育专业课教师岗位2个、设计专业课教师岗位1个、农机专业课教师岗位2个、机械类专业课教师岗位2个、信息技术专业课教师岗位1个、电工电子专业课教师岗位1个、汽修专业课教师岗位1个、会计专业课教师岗位1个、农学专业课教师岗位1个、畜牧专业课教师岗位2个。
二、引进办法
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条件。
(二)户籍、年龄条件。报考者不限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中小学及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岗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符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符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和信息技术专业要求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设计、农机、机械类、电工电子、汽修、会计、农学、畜牧专业岗位暂不受教师资格限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引进
1.列入旗内正式编制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期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3日——6月20日17:30止。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
奈曼旗教育科技体育局301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4213633。
3.报名要求
(1)本人在奈曼旗政务网自行下载《奈曼旗公开引进驻镇学校紧缺人才报名表》,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2)按学科报名,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毕业生档案、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上述所交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毕业证明等相关资料;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明、学士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及认定教师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岗位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3)考试费用: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费20.00元、考务费50.00元。
(二)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试讲内容。报考中小学及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岗位试讲内容为普通高中现行教材内容。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试讲内容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内容。
2.试讲要求。现场备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报考蒙语授课的教师岗位必须用蒙语试讲,汉授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用汉语试讲。
3.成绩要求。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核。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后进行,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入围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选岗
1.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奈曼旗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2.选岗。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选岗,具体程序为:公布学科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者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入职前须提供上述规定的各类证件,否则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者,不予转正定级。所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所聘教师岗位。
五、有关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奈曼旗政务网(http://www.naimanq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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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