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党建工作人员11名(其中,镇1名、驻村10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积极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口吃、
无重听;
5、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考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
3、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报名者从即日起至6月3日前填妥《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至报名邮箱:GZPYXZZB@163.com(邮件标题为“xx职位报考”),原则上,一人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及党务知识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3、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4、打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5、报考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证明均要求提供原件及扫描件(A4规格)。
(三)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如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入职的,按成绩依次递补招录。
七、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聘用工作组织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造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薪酬待遇按对应的职位及新造镇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者须提前做好本人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报批。
本公告由新造镇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电话:34722805
附件:
附件2: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