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类档案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如有以下情况的,不接受其应聘申请: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有城建系统或档案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6月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86931986@QQ.com(联系人:崔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1606)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
(4)资格证(或职称证)
(5)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需上传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由聘用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
如报名截止日期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超过3:1,则延长报名时间2天,原报考条件不变。如延长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仍未超过3:1,则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拟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等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凭证原件、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体检报告(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用工体检,费用自理)。
3.资料审查、计生审查、体检其中一项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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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