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职位
社工业务岗位1名、综合业务岗位2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2、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9年5月31日),具备国家承认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5、社工业务岗位应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综合业务岗位不限专业;
6、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6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66号三楼312室(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大沙东地铁站C出口正对面)。报名联系电话:82396003、82112245。
(三)报名需携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A4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2、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照片2张;
3、填写并提交《黄埔区民政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单《报名表》);
4、提供本人居住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5、报名者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请于6月13日-14日(星期四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66号三楼312室(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大沙东地铁站C出口正对面)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项分数组成。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笔试及格(60分)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1:1确定体检人选。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付。
七、政审考察:
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拟聘人员按程序报区人社局审核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九、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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