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是水利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浙江省高校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水利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焊接实训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技术教育、机械工艺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控制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4日后出生)。
具有5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实验室工作经历者或具有职业技术资格二级/技师以上证书者,学历学位条件可放宽到仅要求取得硕士学位。
本岗位属于特殊工种岗位,聘用人员必须在受聘后1年内取得特殊工种岗位上岗证。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10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作为特殊工种岗位,不持有该特殊工种岗位上岗证的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1年,对聘期内未能取得特殊工种岗位上岗证者,单位将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网址:http://rszp.zjweu.edu.cn:8081/),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网站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于6月14日下午16:00截止。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上网查询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设笔试、实操和面试环节。笔试30分、实操7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实操、面试各占总成绩50%。
1、笔试+实操
初定于6月中下旬在招聘单位举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笔试内容包括岗位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实操内容为岗位技能操作,根据笔试和实操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实操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为综合面试,包含回答基本试题、岗位试题和随机提问三部分,主要测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www.zjwe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2、浙江水利网(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水利厅,0571-87886170(直属机关纪委),0571-87826626(人事教育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29122(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