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条件按照附件1确定;
3.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6月10日至2001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特别提醒:民政局殡仪馆殡仪服务岗位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6月10日至2001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8:30—16:00;
报名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报名材料:
1.《2019年上半年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安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有安吉户籍限制岗位,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并于2019年7月2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报考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0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开考要求
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6月14日上午11:00前到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后人数仍不足开考条件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特别提醒:民政局殡仪馆殡仪服务岗位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9年6月20日8:30-12:00;14:00—17:30;
领取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示于6月底。笔试成绩通过安吉县人民政府网和安吉人力资源网公示。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对象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和安吉人力资源网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办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含3个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工作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对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和安吉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此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若递补不成功,可按“就近追溯”的原则递补(时间最长可追溯至上一年度内),递补原则、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安吉县人民政府网和安吉人力资源网公布。联系电话:0572-5021703、0572-5222091。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原标题:2019年上半年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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