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户籍地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辖县市区);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学、文秘类专业优先考虑);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刑事、治安处罚及开除公职等不良记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275151886@qq.com。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6日下午17:00。
2、资格审核。(1)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数少于3人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2)复审:笔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
3.考试。报名人数达6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进行面试,不到比例,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40%)+面试(60%)组成。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通过后聘用。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国南湖网站(http://xxgk.nanhu.gov.cn/web22/site/col/col1630/index.html)发布。
咨询电话:8283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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