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
2、部分招聘职位限制户籍的是指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为职位设置所要求的户籍。
3、公开招聘单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宜春市2019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本次招聘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参照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目录(见附件3),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18: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报名电子邮箱:ycs013579@163.com。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接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并将缴款电子回单发送至报名邮箱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一个科目,每人50元,网上缴纳)。
缴款账号名称:宜春市财政局
账号:149059090000006004
开户银行:宜春市农商银行宜春营业部
考生须在缴款附言“执收单位代码1001,项目编码12101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及宜春市人社局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笔试和专业测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形式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职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形式。笔试和专业测试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名额之比3: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对报考人数不足的职位,取消或减少职位招聘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7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版)》(见附件4)。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专业测试资格。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二)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内容采用百分制,分为四部分,具体如下:
(1)试讲(25分):
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服饰得体,符合幼儿教师职业特点,了解幼儿教师职业,普通话标准,表达生动、流畅。有较好的情绪调控能力,乐观开朗,自信心强,有爱心、责任心。能较好的与幼儿交流沟通的能力,倾听幼儿,言语表达适合幼儿,了解幼儿年龄特征,有关注幼儿个体差异的意识。与成人交流沟通,理解对方,沟通流畅。条理清晰地分析思考问题,应变能力强,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一定的弹、唱、画、跳舞、做游戏、讲故事、手工制作等基本技能。
(2)舞蹈(自备)(25分):
动作编排合理,情感表达和乐曲风格一致,舞姿优美,表演连贯完整,有良好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3)琴法(自备一首,即兴一首)(25分):
所弹曲目完整,自然流畅,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即兴伴奏和弦配置规范、合理,符合歌曲风格,力度控制合适,伴唱口齿清晰,声音悦耳,突出范唱能力。
(4)绘画(25分):
根据已提供的绘画材料及所给主题在1小时内完成,要求主题突出,体现时代性和艺术性,构图完整,新颖、有创意,符合幼儿审美心理。布局合理、画面丰满、整洁美观。
时间要求:绘画在1小时内完成,试讲、舞蹈、琴法在20分钟内完成。
(三)计分方法
本次招聘所有职位笔试占40%,专业测试占6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测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政审。
(三)专业测试完毕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考试总分数高低递补一次。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原单位工资发放表。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ichu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专业测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咨询电话:0795-3271152,监督电话:0795-3272598。
(四)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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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宜春市2019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宜春市2019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版).rar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