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计划和条件
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19年衢州市柯城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6月4日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发布招聘信息。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衢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82.92.48.108:83/)。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工作人员4、工作人员5岗位的考生需在6月14日12:00前将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盖章后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从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送至区委组织部组织科,未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推荐及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的,不得报考。
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为柯城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专职社区工作者(村干部)在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村“两委”)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社区(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招聘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6月12日9:00—6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19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6月16日9:00—6月1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衢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用100元(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贫困家庭考生应于2019年6月16日16时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2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拍照发到指定邮箱(364360539@qq.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五)公布核减(调剂)岗位
本次招聘按缴费人数1:3比例开考,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将依次调剂至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工作人员2”岗位;其余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进行核减,岗位核减(调剂)情况将通过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向社会公布。
报考岗位被核减(调剂)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务费。
(六)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6月29日17: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衢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70分)和《材料写作》(30分)二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历史、人文、科技、时政(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基本常识、公民道德、公共管理、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国省市区情和言语表达与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全媒体中心“新闻编辑”、“新闻记者”、“视频制作”岗位及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体育产业管理2”、“文化产业管理2”岗位按1:8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岗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一寸免冠近照2张;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中级会计师证书、中级经济师证书;
(2)区全媒体中心“新闻编辑”、“新闻记者”、“视频制作”岗位需提供在媒体单位工作期间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及原单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体育产业管理2”、“文化产业管理2”岗位需提供原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岗位证明、相关业绩证明;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须提供学位证书、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须提供任职文件等。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陆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专业测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面试(专业测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全媒体中心“新闻编辑”、“新闻记者”、“视频制作”岗位及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体育产业管理2”、“文化产业管理2”岗位进行专业测试,其余岗位进行面试。
(十)体检
按考生的笔试成绩40%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基础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十一)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报考定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考生,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期不超过3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示7个工作日,定向柯城区大学生“村官”、“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岗位,另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原为事业正式在编的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三、其他招聘相关事项
1.本次柯城区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招聘采用按岗位招聘方式进行,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3.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题型可能会出现填空、判断、单选、多选、问答等题型。
4.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6.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关。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8.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柯城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2579。
9.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只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网址: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074/index.html)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10.参照《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及资格审查。
11.报考人员对在公告里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3026258。
12.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需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0-3026258(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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