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06月06日至06月18日。
2、报名方式:填写《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982600299@qq.com。
五、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表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报名者。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06月28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楼会议室(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
笔试科目:中药检验岗位为《中药检验相关知识》;食品检验岗位为《食品检验相关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或补充公告。
笔试成绩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公布。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和内容由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后续环节。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九、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开具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毕业后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纪检监督电话:82251807、8218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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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