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食品检验检测人员(仪器分析)1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食品检测工作。
(2)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化学、生物、食品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30日后出生),户籍限余姚市范围内。
(4)无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其他不适合食品安全检测。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方法和步骤
(1)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北环西路1288号)
咨询电话:6285717862857159
报名要求:随带近期1寸照2张,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材料齐全者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2)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习能力、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以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相关办法,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4)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同时再次审核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由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研究决定录用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5)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三天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并进行人事关系转移)。
四、聘用
(1)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须经3个月试用期并经操作考试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本单位有职位空缺的,可以根据本次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2)聘用人员性质为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编外职工,工资、福利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规定收入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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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O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