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公证员助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团队意识,工作作风踏实、认真细致。
2、诸暨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处理相关文件。从事过法律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其中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招聘工作完成后,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将正式聘用,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20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高湖路63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6办公室,报名时随带以下材料:
(1)《诸暨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联系方式);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正面一寸免冠照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