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浙江省平阳县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为平阳县气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所学专业为:大气科学、气象学、应用气象学、气候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农业气象、大气探测、大气科学(大气探测方向)、水文气象等气象类专业。
(六)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8日上午8:30至11:30。
2、报名及面试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创业园1号楼106会议室)
3、报名材料:如实填写的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毕业高校出具并盖章的学业成绩单、各类荣誉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单寸免冠近照2张。
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二)预选
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进行预选。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综合成绩排名、奖学金等级和次数、荣誉等级和次数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考试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岗位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入围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体检。
面试时间:2019年6月18日下午2点半开始。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已签订就业意向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平阳县气象局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入围考察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五)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考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后90天内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结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服从单位的岗位安排,聘用人员录用后需在引进单位服务满八年。违约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未尽事宜,由平阳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咨询电话:0577-58126121、0577-58199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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