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用工性质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历、年龄等要求如下:
1.窗口服务岗位2名,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9年6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②报名地点:上虞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楼313办公室(曹娥开发区嘉和路168号)
报名联系人:胡维英;联系电话:82200183
咨询联系人:钟飞;联系电话:81280585
③报名需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荐书)、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好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并按内容完整填写)。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试。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按符合报考要求人员多少来确定考试方式。符合报考人数多的,分别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按1:3比率进行(笔试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60%);符合报考人数少于6人(包括6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参照职工体检套餐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有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通过用人单位党组讨论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提请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派遣合同为两年一签。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函[2019]12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工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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