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职级)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六)符合潍坊市辖区(高新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接收安置条件(以接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①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②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③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七)现在潍坊高新区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且任职时间满两届以上、表现突出的,可报考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任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应聘人员于2019年6月12日—6月15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页(http://112.253.22.67:8091)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于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6月13日—6月16日(截至11: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笔试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调整至其他岗位。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③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④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⑥报考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任职社区所在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经历证明。
逾期未取得报考要求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页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附件:潍坊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