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城市管理协管员,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协助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式执法人员开展人行道交通秩序、维护管理马路临时市场秩序、违法建设管控巡查等城市管理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权。
二、招聘人员职数、条件、招录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职数
在天水市秦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0名,其中女性20名。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置就业。
(三)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工作。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校正视力4.8以上,具有适应所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4月之前至1984年4月之后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具有秦州区户口,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能力。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是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四是其它不能从事市场协管员工作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招聘人员工资为2300元/月,不再计发其他津补贴,所需工资由区财政统一拨付,招聘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以派遣用工方式到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上岗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可享受社保相关政策。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情况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天水市秦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莲亭路94号,反恐大队院内四楼)报名。
四、考试、体检、公示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在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秦州区人社局公示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聘用人员名单。
五、培训上岗
聘用人员到区执法局报到,经统一培训后由区执法局分配上岗,从上岗之日起计发工资。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