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这次公开招录的交通协警和反恐队员,是公安机关“特定非执法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交通警察和反恐民警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和治安巡逻、重要地点屯警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职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统一着省公安厅规定的制式文职人员工作服,佩戴文职人员标志,不配备警械武器。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区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人员职数、条件、招聘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职数
在天水市秦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交通协警10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10名);反恐队员3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并参与管理。
(三)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公安工作。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坚持保密规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校正视力4.8以上,具有适应所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4月之前至1989年4月之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为35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具有秦州区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与操作。退伍军人文化程度放宽为高中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是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四是其它不能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招聘人员工资暂为2300元/月,不再计发加班、执勤等补贴。所需工资由区财政拨付,劳务派遣公司统发。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以派遣用工的方式由区公安分局分配岗位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险”费用按国家政策执行,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情况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天水市秦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莲亭路94号,反恐大队院内四楼报名。
四、考试、体检、体能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在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秦州区人社局公示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以中长跑为主,辅助其他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在相关网站公示聘用人员名单。
五、培训上岗
聘用人员到区公安分局报到,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培训后按具体分配岗位到岗,从到岗之日起计发工资。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8887316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