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岗位1名;
农村产业发展岗位1名;
农村社会事业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户籍条件。具有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度假区)户籍的人员。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办公室岗位的专业为法律、汉语言文学和中文专业,其余2个岗位专业不限。
5.其他条件。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1、公开报名
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6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吴兴区农业农村局(湖州市吴兴大道1号行政中心1号楼3楼10322室)。
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开考,若不足1:3,则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考核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集中进行面试面谈,测试应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面谈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列入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
由吴兴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6、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面试面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同等岗位编外人员政策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吴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并解释。联系电话:0572-228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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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