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
受理助理岗 | 2 | 30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5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中药学、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 |
三、工作地点待遇
(一)工作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二)薪酬待遇: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http://www.zjfda.gov.cn/)发布。
(二)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报名人员将《招聘报名表》(邮件主题为“应聘行政受理辅助岗位+姓名到报名邮箱,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发送到fzzx3292@sina.com。以邮件回复是否报名成功为依据。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数。
(三)初选。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本次招聘条件按3:1比例初选面试入围对象,初选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报名者本人。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聘用。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71-88903270。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890329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