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此次考核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役军人及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三、岗位条件及人数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的门户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21日。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75号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的门户网站(http://www.hnsmch.org/)下载填写《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19年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1寸彩色照片1张,并请将个人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邮寄或送到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75号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贺老师、邬老师
电话:0898-36689161
传真:0898-36689190
邮箱:hnsbjy@163.com
邮政编码:570206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将不退还。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核。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考核前的7个工作日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应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1.面试内容与形式:每个岗位准备4道专业知识考题,2道公共科目考题。面试顺序采取抽号方式,每位面试人员抽2道专业知识考题、1道公共科目考题作答。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我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其中本单位专家不超过60%,我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备查。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将当场公布,并将面试成绩在海南省妇保健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三天。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应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招聘职数,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可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或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一次复查,复检时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根据岗位要求、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期满作出鉴定意见,提交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待遇: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和监督。
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于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hnsmch.org/)上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8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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