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漳州市司法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择优聘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2名、公众号编辑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以后出生。
5、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获得计算机一级证书。
6、具有漳州户籍。
(二)岗位条件
1、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2、公众号编辑人员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法律、中文等专业优先;
(2)熟悉新媒体传播特点,熟悉提高公众号活跃度、增长粉丝量的运营技能;
(3)有法律相关工作、新闻媒体公众号运营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具备优秀的文案编辑、和撰写的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5)有一定的平面软件及视频剪辑软件操作能力(熟悉熟练使用PS、AE等基础软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 聘用程序
经报名、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
三、 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2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漳州市司法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报名表》至电子邮箱:ZZSSFJZZB@126.COM,联系电话:2959022。报名初审合格后,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各1份,到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参加面试。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招聘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报名审核合格后组织面试,择优选定拟招录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录取。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漳州市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二年,期满后再续聘用。入职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辞职,但依法服兵役的除外。
五、工资待遇
年应发工资总额约45000元(含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奖金),食宿自理。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本招聘简章由漳州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驻局纪检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