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78名,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和《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
(三)招聘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小学一级(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出生。
(四)琼中县以外在编教师报考需经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思想政治素质差,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身体不健康,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3.在校学生、服务期未满的本省特岗教师和本县在编教师;
4.其他不适合教师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南省教育厅网站和华中师范大学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楼三楼人事股(琼中县县城国兴大道县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898-86222401。
(2)邮寄材料报名:将《海南省琼中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相关材料复印件于2019年7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编:572900,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86222401,0898—86225634。
2.报名材料:《海南省琼中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应聘材料复印件、《应聘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详见附件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应聘材料原件,与应聘材料复印件核对后当场退回。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材料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列好目录按序装订。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类)招聘岗位,其中应聘初中教师者只须填一个学段学科(如初中语文),综合成绩入围后再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学校、学科),并说明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安排。
4.每个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学段学科岗位经初审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段学科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由琼中县2019年中小学教育人才(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并经琼中县2019年中小学教育人才(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资格审查结果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材料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前须提供报名应聘材料原件,与应聘材料复印件核对后当场退回,核对无误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运用:由专家组按学段学科报县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同意后设立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入围面试,其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即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组织专家组对入围面试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将按学段学科由专家组报县教育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同意后设立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其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琼中县2019年中学教育人才(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结合专家组意见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各学段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在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相关程序选择调剂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试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不服从学段学科岗位选择调剂而弃权则在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名单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查阅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或进行实地考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和综合考察。
2.考察人选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3.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琼中县2019年中学教育人才(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招聘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琼中县2019年中小学教育人才(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在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五)聘用
1.琼中县2019年中学教育人才(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再按规定程序办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以下称新聘用教师)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新聘用教师按规定享受我县同类在编在岗教师工资、社保等相关待遇(即同等待遇),并由受聘学校提供教师周转宿舍和基本生活用品,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在年度考核合格情况下逐年全部安排入编;其中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和学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及在偏远乡镇工作者优先入编。
(二)新聘用教师须与相关学校签订5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一次性发放大学期间学习、生活、交通费补贴(具体见附件1),如户口迁入我县,可按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购买保障性住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师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离职或流动。如服务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被聘用单位解聘等)的,县财政已一次性发放的大学期间学习、生活、交通费补贴须全额退还给财政部门。若购买的保障性住房未装修,县政府按原价回购;若已进行装修或改动,县政府不再进行回购,新聘用教师须按照离职当时房屋市场估价补交差价款给县政府。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育人才(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话:0898-86221770、0898-86230538、0898-86222401
七、本公告由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海南省琼中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及一次性发放大学期间学习、生活、交通费补贴标准表.doc
2.附件2.海南省琼中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招聘材料目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