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全日制本科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以后出生);
报考市二院、中医院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以后出生),报考中医院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申请教师/医师资格证认定尚未领取证书,确认已通过人员,可视为具备相应的教师/医师资格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现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晋城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其中全额80名,差额1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www.jccq.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7月1日9:00至2019年7月5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7月5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7月5日18:00至7月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岗位同专业的名额,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
报考市二院、中医院岗位的报考人数不设开考比例,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合格线;其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仍不达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7月7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2019年7月5日到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综合能力测试》方式及内容
《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单科百分制计分。
测试内容为:
(1)教师岗位《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为主。
(2)医疗岗位《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等为主。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
在《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测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www.jccq.gov.cn)。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它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等证件材料。(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内容
1.报考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
测评内容:
(1)初中教师以城区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小学教师以城区小学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3)幼儿教师以幼儿园课程目标为准,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报考医疗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以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考察对象时,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再加试一场),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情况、思想政治表现等;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行为表现等;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能力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6—228656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根据往年情况,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广大考生理性分析,把握好时机,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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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