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岗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无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
3、学历及年龄要求见具体岗位说明。
4、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够承受高压力工作,作风正派、一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通知下发之日止)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双东路105弄28号333室(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周老师。
3.报名资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或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并各复印1份,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报名咨询电话:87477090(薛老师),87477069(马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有效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2、面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7月4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江北区双东路105弄28号(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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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