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图书馆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为读者服务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择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富有吃苦精神,身体素质良好。
(二)具体要求
读者服务岗位要求: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1979年12月31日),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2日止。
2、报名办法:网上下载《宁波市江北区图书馆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并将一寸近期电子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发送至邮箱148249919@qq.com,参加面试时将原件带来进行审核。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7月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名列前3名的同志列为考察对象,由我馆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包括政审和实践操作,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有关事项
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一经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服从安排。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4.5万/年(含单位和个人需缴纳社保、公积金)。拟聘人员在考察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地址:江北区图书馆(丽江西路77号江北区文化中心内)
咨询电话:87676913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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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图书馆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