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热爱群众服务工作;
2、形象气质佳,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组织纪律观念好,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有政务窗口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情形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有精神疾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芙蓉区政府政务大楼三楼311会议室
报名联系电话:袁佳斌、唐程
联系人:18684688756(袁)、13716992884(唐)
(三)所需资料
报名者须携带近期彩色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表(证件请带好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奖惩情况请在简历中填写清楚)。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方案、职位表;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查,并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任何一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试,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考试程序及步骤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小于1:3(含1:3),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将相应调整报考职位。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知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时长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9:30-11:30),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和芙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取并列名次。
(三)面试
1、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每人次面试时间约1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结果将在芙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在入职后签订,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待遇约5万元每年(含社保)并按照年终考核发放相应绩效奖金。签订合同时如有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将对其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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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