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7.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州教体局部分管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在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相关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10日。
3.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
4.报名要求:⑴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⑵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另交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资格证件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名,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资格。在编在岗人员在报名前,须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书面意见。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州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认定。.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由州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公布,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核发准考证。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笔试: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合卷,专业知识占70%,教育学和心理学占30%;州特殊教育网络管理岗位和会计岗位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合卷,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州幼儿园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合卷,幼教专业知识占70%,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占3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笔试准考证于2019年7月17日—19日到州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专业成绩又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总分100分。
1.州特殊教育学校
①特殊教育文化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的方式进行。
②体育、音乐、舞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和专业素质展示的方式进行;微型课占60%,专业素质展示占40%。
③网络管理、会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和专业素质展示的方式进行;微型课占60%,专业素质展示占40%。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专业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由州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可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州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不递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8756511(州特校)
0743—8755799(州幼儿园)
监督电话:0743—8225413(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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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州教体局部分管理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