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好。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二、受聘待遇:
1、工作地点为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纪念馆提供住宿,适当就餐补助。
2、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3、岗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文旅广体局签订劳动合同,首签为3年,工资3000元/月(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部分),工伤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三、报名办法: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能说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件(书)的原件或相关证明,本人简历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人事股报名(县政府办公楼505)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7月31日。
四、录用方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约为1个月。培训期间,由文旅广体局发放生活费1500元/月,培训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用。
联系人:陈莉
联系电话:18692757292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