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详见《三亚市投资服务中心、三亚市价格监测中心、三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报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限从2019年7月1日-7月7日止。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三亚市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大楼)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88205988、0898-88250566。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后到现场进行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限报考1个岗位。
(2)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②近期4张正面免冠1寸彩色同底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必须一致);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证明(报名时现场提供查询证明);④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⑤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⑥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三亚市投资服务中心、三亚市价格监测中心、三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其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填写打印准考证及笔试有关事项将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入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拟入围面试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件复印件、证明和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实、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凡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入围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或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三亚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
本方案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咨询电话:0898―88205988
监督电话:0898―8825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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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