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2001年7月1日出生);
(三)具备符合招聘岗位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五)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违纪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1日(工作日)8:00-11:00、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安市康复院爱心楼二楼办公室(南安市溪美街道彭埔路166号)。
3.需上交的材料:如实填写的《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的报名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审批的招生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
4.报名方式:①携带材料现场报名;②邮箱报名:扫描需上交的材料发送至邮箱naskfy@163.com,面试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4.报名咨询电话:0595-86381810,联系人:黄女士,正常上班时间接受咨询。
(二)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南安市康复院通知面试。
(三)招聘办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护理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情况。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要同时上交计生、综治证明等材料。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确定人选。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初步确定聘用人选,并在中国南安民政局(http://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mzj/)上公示7天。
(六)办理手续。公示结束后,由南安市康复院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标准1800元/月,试用期间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工资标准为3046元/月(含三险一金),绩效考核合格500元/月,周末值班及夜班补贴另算。
可自愿选择加入南安市康复院工会,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活动由南安市民政局党组领导、南安市康复院组织实施。
(二)应聘者应按照招考通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面试或聘用资格的,在面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至聘用结束期间,工作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若如有变更,须及时向招聘单位报告;对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报考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康复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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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康复院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