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名林产品检测人员。
(工作地点在江山市莲华山广福路11号江山市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B楼。)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以上文凭,木材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林产品化学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或相关化学专业。
4、有与检验工作相关中级职称者和林产品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江城北路5号,即原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楼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4115767、15268091870(虚拟号721870),联系人:祝超、肖艳。
3、报名时须带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出具的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本中心考核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与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总分100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反应能力等。未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经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参加体检人员中择优录用。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四、基本待遇
待遇参照本单位现有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衢州市方圆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