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历经40余年风雨历程,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坚持把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if!supportLists]-->五、<!--[endif]-->组织领导: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
<!--[if!supportLists]-->六、<!--[endif]-->招聘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4112038
七、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聚焦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七)年龄:年满18周岁及以上,符合岗位报考年龄规定(专任教师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招聘岗位备注中对本科学历专业有要求的,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八、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院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政治审查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4日(周末不休息),上午:10:30至13:00(北京时间)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991-4113290。
2.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4号教学楼一楼109学院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第一批)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均需提供);
④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⑥职称证、资格证(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⑦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内须注明“如被录取则同意办理辞职手续”);
以上报名材料在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二)考核
1.教师岗位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试讲)。
3.试讲内容:现场随机抽取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教案,并进行20分钟的现场讲课,专家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专业知识等能力。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教案×30%+面试×70%=100。
5.面试(试讲)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公布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6.面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
7.考场安排:请报名者及时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查询。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提前三天公布体检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校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政治审查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手续的办理
1.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入职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薪酬待遇
教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津贴补贴组成。
教学岗位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学院基于工作任务的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贴补贴另计,根据工作量大小,每月工资总计5000元左右。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师范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991-411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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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第一批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第一批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