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方式、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的统计助理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方式。
(二)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15名统计助理员(岗位分布如下:统计局、八所镇各2名,其他乡镇、华侨经济区、工业园区各一名)。
(三)岗位职责:
(1)服从乡镇统计办公室的领导,协助做好本辖区统计工作;
(2)负责辖区二三产、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工作;
(3)负责辖区基本名录库管理工作;
(4)对统计调查对象和村(居)委会报送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5)完成市统计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岗位所在乡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岗位所在乡镇,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统计职称或统计从业资格证的可放宽户籍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证为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证明);专业要求见《市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并服从工作调剂;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发现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末正常报名)。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北路东侧东鑫小区A栋1单元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和火车道口之间)。
4、报名要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还没毕业证的应届生提供学校毕业证明材料)、户口本(户口不在岗位所在乡镇的提供村居委会长期居住证明)、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
注:①《报名表》须打印正、反面在一张纸;
②户口本须复印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在一张纸;
③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在一张纸;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补办回执或相关证明(盖公章);
④具有统计工作经验者须提供统计相关证书或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盖公章)。
5、报名后,笔试和面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只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drl888.com)和微信群发布,考生应实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占总分60%):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统计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评分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成绩将公布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2、面试(占总分4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排名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考生人数确定。
3、笔试及面试后,按比例计算各个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出现排名末位同分数者且超过计划录入人数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决定先后排名:1、有统计职称(高者优先);2、有统计从业资格证;3、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
1、笔试、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并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组织。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1、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三项内容进行逐条审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或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东方市统计局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市统计局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培训结束后,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东方市统计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将录用人员派遣到东方市统计局安排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综合工资为3500元/人/月(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往后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政府同意后进行动态调整。
六、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统计助理员是宏大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服从市统计局调配和业务管理,市统计局对统计助理员进行日常与年度考核,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东方市统计局负责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东方市统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34210(东方市统计局)
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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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统计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