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医疗集团依托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在学科建设、临床技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优势,未来五年内重点扶持10个重点专科建设和临床诊疗业务的开展,包括泌尿外科腔镜技术、妇科腔镜技术、眼科眼底病诊断治疗、消化内镜诊断与治疗、心血管内科介入诊疗、儿科中心建设、中医特色诊疗中心、放射影像平台建设、麻醉科平台、急诊和重症医学体系建设等,全力扶持各临床专科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大力推广腔镜微创技术开展,大力选拔和培养中青年临床骨干人才,加快实现“国内一流的县域医院”奋斗目标。
为有效解决昌江县域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相对不足的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昌江县域县乡村一体化紧密型医联体改革试点工作,创新县域内医疗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人员招聘制度和激励保障机制,落实医疗集团用人自主权,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有效解决我县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昌江医疗集团改革和发展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范围
昌江医疗集团统一管理全县医疗事业单位编制数863名,本次考核招聘计划招聘62名,本次招聘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由医疗集团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一分配到两家县级医院。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的办法,确保招聘人员素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次考核招聘对象为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务必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相符。
(二)招聘条件
1.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反映;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07月12日至2001年07月11日期间出生);
(7)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做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核准备案后,招聘办公室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并在相关媒体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期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可任选其一),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方式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现场报名:
报考者必须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报名时间:2019年07月12日至07月26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昌江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七楼人事科教科办公室(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建设东路1号);咨询电话:0898—26625089。
报名要求: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持由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期获取毕业证书证明原件,并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电子邮箱报名:
报考者必须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一份,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将以上表格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持由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期获取毕业证书证明原件,并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等材料进行扫描,并整理在1个PDF文档里)按“姓名+毕业学校+应聘岗位”的命名方式,发送至医疗集团的招聘邮箱:1076732746@qq.com。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审核完后,以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考生留意本人邮箱收件信息。
2.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准考证由招聘领导小组制作,领取时间和地点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 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8.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高学历者优先办法确定。如学历相同,则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体检
1.面试考核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应聘人员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应聘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递补。
(五)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有关规定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核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1.经核准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取得聘用资格,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正式聘用人员聘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五、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所有岗位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以县政府批复同意聘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转为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聘用到医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22072(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898—26625089(昌江医疗集团)。
七、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专业参照《海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3.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办公室,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招聘方案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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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