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力量,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具备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法律专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及文秘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柳江”,网址:www.liujiang.gov.cn上发布;
2.通过柳州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递交、邮寄应聘材料方式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者可根据招聘条件及个人意愿,填写《2018年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所需材料,于2018年7月15日18:00前交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7212460@163.com),地址:柳江区拉堡镇瑞龙路(原柳东路125号),联系电话:7212460)。
2.报名所需材料:《2018年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8年6月30日 ---2018年7月15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工作的整个过程。柳江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说明理由。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再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具备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象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报名者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六)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共8人,工作岗位为聘用后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工作。
(七)试用和聘用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与管理
聘用人员的待遇与管理按照《柳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执法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参加五险。
1.工资增长机制:从第二年开始工作每满一年月增加25元。
2.工作时间:执行柳江区机关单位统一的工作时间。
3.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4.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区人社局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良好及以上可优先考虑续签。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咨询电话:0772-7212460 柳江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772-7212256。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2-7212460
监督电话:0772-7212256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