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因工作需要,永新县政务服务平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窗受理窗口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限永新县户籍(或配偶属永新县户籍),男女不限。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新县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两张;③《永新县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5.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2的比例;如未达到,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面试和招聘资格。
(三)考试
只面试不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入闱体检人员书面提出放弃产生的体检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交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管理
1.所聘人员性质。聘用后为临时工性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聘用后待遇。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按工作年限上调工资待遇,具体以合同条款约定,并按国家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合同期不少于3年。
咨询电话
用人单位电话:0796-7717609
政策咨询单位:0796-7734471
永新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