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基准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俭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31日。上午9:20~11:20、下午2:20~17:30(节假日除外),在区卫健委办公室(地址:丹徒新区谷阳大道171号311室)报名。
(二)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历认证即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的查询结果,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初审后填写《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生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内各项信息。由区卫健委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由区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或复审时如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复审时间及地点在笔试后同笔试成绩一同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生态丹徒网站公布。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2日内,区卫健委统一填写《丹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备案。截止报名结束,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在生态丹徒(http://www.dantu.gov.cn)网站发布公告按比例核减、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
三、考试
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卫健委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生态丹徒(http://www.dantu.gov.cn)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方法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生态丹徒(http://www.dantu.gov.cn)网站,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01、02、03、07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生态丹徒(http://www.dantu.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公布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其它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19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监督电话:0511-88977279
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
区卫健委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82411、1391455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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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