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岗位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9年邹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地点为邹平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二楼东侧院部办公室(邹平市醴泉七路166号)。
3、报名提供材料: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提交《邹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本人签字的《邹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证书(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4、联系电话:0543-7078000。
(二)、考试
1、符合条件者,根据招聘专业进行笔试、面试考核;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在邹平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关注邹平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四、工作待遇
(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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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