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为: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道德品质好,有正义感,责任心强;
2、性别:男性年龄:18—55周岁;
3、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
4、身体素质好,体态匀称,相貌端正,语言表达无障碍,视力好。
二、工作内容:
值守、巡逻、救助、服务群众。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15日
报名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三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地点: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区海盛路26号,河口采油三矿对面)
3、报名费100元
4、考试方法:报考人员根据报名岗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用工手续。
五、聘用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保险)。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合同。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及解释,请咨询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546——8666728
东营市振河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