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级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4、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后出生);
7、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评分实行百分制,按4:4:2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2、报名地点:鼎湖区机关大院行政大楼6楼组织部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明、专业特长相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鼎湖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登记表》),交彩色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鼎湖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和鼎湖组织工作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由鼎湖区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经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考生总成绩,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放弃聘用的,经鼎湖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鼎湖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其它
未尽事宜,请径向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622989,2622823,联系人:朱蒈、罗艳静。
点击下载>>>
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