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文秘、档案管理员(各1人)
(二)林业专业管理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一)文秘岗:主要负责办公室来往公文书写;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
(二)林业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森林培育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招聘条件
1、文秘、档案管理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秘、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有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林业专业管理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林业专业毕业,熟悉森林培育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
(二)报名方式:按本公告要求,发送相关报名材料至本单位电子邮箱2636739576@qq.com(不接收时限以外或其它方式的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1)《报名表》、《个人简历》(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字迹须端正、清楚);
(2)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书、近期下面免冠小一寸彩照各一份;
(3)计生服务证或流动人员计生服务证或未婚证明。
五、录用办法
(一)资格初审和笔试、面试
我场对应聘者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我场将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后将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二)复审与录用
1、根据面试综合考评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合格后经用工体检合格,我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
经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后,我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无收到影响聘用的举报或异议,我场将拟录用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2、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以及单位福利用餐、节假日福利物资发放等待遇。工资待遇执行《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编外聘用人员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埔人社[2018]65号)文。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黄埔区金坑林场编外聘用人员报名提交材料目录原件》;
2、本人签名确认的《广州市黄埔区金坑林场公开招聘编外用人员报名表》
3、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学历鉴定证书、职称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聘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金坑林场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敏、刘淑冰
联系电话:82871871、13902331121
82870053、1358051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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