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
见附件
三、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出生日期是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携带《莆田市城厢区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未挂网上的,应在面试考核后、公示前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其中,在职人员报名前须经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审核同意。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城厢区人民政府2楼卫健局240办公室,联系人:郭振琼:0594-2685618。
六、招聘程序
由城厢区卫健局负责,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二)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考核内容,采用百分制。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五)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执业医师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专业知识。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项将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政府(http://www.chengxiang.gov.cn/)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七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所有复检均应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局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聘用、递补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区人社局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政府(http://www.chengxiang.gov.cn/)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区人社局予以核准,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全过程由城厢区卫健局、城厢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城厢区纪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全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594-265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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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卫生健康局城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