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条件之一的: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热爱仲裁事业,自觉遵守本会的各项制度、规章,自觉接受本会管理和监督;
(三)头脑清晰,明察善断,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相应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接受怀化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调解或仲裁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文书;
(二)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怀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怀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方式及时限
(一)报名方式
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到怀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领取《怀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并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在怀化市政府网站(http://www.huaihua.gov.cn)下载并打印《怀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填写完毕邮寄至怀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稿发送电子邮箱至hhzcwyh@163.com(主题请注明:怀化仲裁委员会招聘+姓名)。
(二)报名时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截止。
四、审核
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对《仲裁员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怀化仲裁委员会批准。
五、聘期
仲裁员聘任期限为5年,聘任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怀化市政府大楼)A栋东21楼2100#。(邮寄地址同)
联系电话:0745-2727803、0745-272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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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仲裁委员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