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指标及要求(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对象及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其中01-03岗位,退伍军人及具有派出所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1、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地点:临山镇政府1号楼312室。
3、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若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报的,除需提供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比例低于3:1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同时再次审核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三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在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年龄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7月26日。常住户口所在地以2019年7月26日为准。截止2019年7月2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或不实信用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临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4-62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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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6日